关于为建设华师大二附中普陀校区新建工程项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建设华师大二附中普陀校区新建工程时,涉及334.7平方米土地需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关情况请示如下:

拟收回地块位于长征镇,东至规划绿地,南至云岭西路,西至现状河道,北至规划五路。根据权属报告,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国有建设用地334.7平方米,土地权属单位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出让,现申请收回上述工程范围内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2〕72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区规划资源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2〕21号文批复规划土地意见书。

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建设华师大二附中普陀校区新建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拟依法收回该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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