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新会路(昌化路-西苏州路)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部分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为建设新会路(昌化路-西苏州路)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向我局提出收回建设用地申请,项目的具体位置: 新会路(昌化路-西苏州路)。地块建设用地面积5506.6平方米,其中涉及国有(规划道路)1374.4平方米、国有(既有道路)812.3平方米、国有土地831.2平方米、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储备土地2488.7平方米。

经查,该项目已经市房管局以沪房受理〔2021〕109号文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区规划资源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1〕15号文批复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另查,上述5506.6平方米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中1374.4平方米经沪普府土〔2002〕70号、沪普府土〔2018〕7号收回作国有(规划道路);523.7平方米经沪普府土〔2017〕36号作出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审核意见,房屋征收已完成,同时土地使用权已收回;2488.7平方米经沪普府土〔2010〕7号交由区土发中心收储。本次收回国有建设土地307.5平方米及812.3平方米国有(既有道路)共计1119.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新会路(昌化路-西苏州路)新建住宅市政配套工程,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等规定,依法收回上述1119.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文件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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