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石泉路街道99街坊46丘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普陀区石泉路街道99街坊46丘地块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00平方米,均为建设用地。地块位于东至规划月牙泉路,南至南郑路,西至宁川路,北至铜川路。

因实施城市规划,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申请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土地储备。经查,项目已经沪规划资源施〔2022〕156号批准列入普陀区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2〕49号文批复投资估算,经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2〕31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储备及前期开发。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政策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23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