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建设长风8号公共绿地(二期)新建工程项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建设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长风8号公共绿地(二期) 新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收回。该项目位置为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东至长风雅戈尔居住小区,南至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已建绿地,西至长风瑞仕璟庭居住小区,北至金沙江路。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所载,建设用地面积10342.6平方米,其中涉及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6997.2平方米、国有(规划绿地)3043.3平方米、国有土地302.1平方米。

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1]95号批复项目建议书,经区规划资源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2]9号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另查,上述10342.6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中,3043.3平方米国有(绿化用地)已经沪普府土[2014]26号文收回国有;6997.2平方米已由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以普府土用[2003]5号文及普府土用[2005]45号文收回国有,不再收回。本次共计收回302.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长风8号公共绿地(二期)新建工程,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划文件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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