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统筹规划建设项目科研综合楼外立面采用石材及玻璃幕墙的通知
索引号:
普规土建2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6-07-19 15:20:16
发文字号:
普规土建〔2016〕24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7月19日
公开主体:
区规土局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
你司“关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研究所统筹规划建设项目科研综合楼外立面采用石材及玻璃幕墙的请示”收悉。
根据《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沪府令77号)和沪规土资建(2012)353号文要求,故该项目予以注明“因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影响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请你司接到通知后,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