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岛小环岛三期地块西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

普陀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办公室:

你办《关于对普陀区未来岛小环岛三期地块西块核提规划设计条件的函》及有关图纸收悉。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复的《上海未来岛物流园区(W061501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沪府规【2010】85号)及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对普陀区未来岛小环岛三期地块西块用地核定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一、地块名称:未来岛科技物流园区N13-1-2地块西块。

二、地块位置:未来岛小环岛三期康鹏项目以西、沪宁铁路以

南、利丰物流以东、规划道路以北。

三、规划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1)。

四、规划用地面积:约15669平方米(具体范围如附图所示,

面积以实测为准)。

五、建设工程性质:工业及配套用房。

六、建设工程规模: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39172.5平方米,地

下建筑面积在设计方案审核阶段确认(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七、规划设计要求

1、建筑容积率:不大于2.5。

2、建筑限高:不大于80米。

3、建筑退让规划道路红线和基地边界要求:按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4、建筑间距和日照控制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和建筑间距计算规则。

5、建筑面宽控制要求:面宽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

6、建筑层高控制要求:商业、办公建筑的层高按现行《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7、建筑间距控制:按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8、建筑形态及景观控制要求:建筑形态应进行优化设计及多方案比选,符合高新技术研发与管理区核心区简洁大气的建筑景观要求。

9、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主要人行及车行出入口沿规划支路设置。

10、建设基地标高:高于相邻道路中心线标高0.3米以上。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批准的《上海市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的有关要求。涉及到北侧临沪宁铁路线的建筑退让距离要求,应征询铁路管理部门意见。

另应征询未来岛园区管委会、商务委、消防、交警、环保、市容、绿化、卫生防疫、民防等部门意见,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有关规划设计要求内容应写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并通知土地受让方按《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向我局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必须附有原出让合同中的各项规划要求及附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在开发和经营土地的活动中,未经原审批的规划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变更出让合同中的各项规划要求。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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