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桃浦社区H1-6养老院(暂名) 新建工程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经普陀区人民政府批准,经区发改委批复、我局核发规划意见,拟对桃浦社区H1-6养老院(暂名)新建工程地块实施土地划拨。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收回桃浦社区H1-6养老院(暂名)新建工程地块7079.8平方米土地,四至范围:普陀区桃浦镇东至金光三期商业地块,南至连亮路,西至祁连山路,北至金祁新城一期小区。

上述土地使用权收回后,将由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建设养老院,并负责落实具体补偿事宜。

       请该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凭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合法权利证明,向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办理房地产补偿登记。

       本公告的公告期为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

 

联系人:徐敏            联系电话:13061635631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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