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槎浦新家园安置房项目规土综合验收意见

上海西北物流园区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相关资料及《关于补办槎浦新家园安置房项目规土综合验收验收意见的申请》收悉。该建设项目已签订《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普规划资源(2019)出让合同第1号(1.0版)并核发《关于槎浦新家园安置房项目规划审核意见》(普规划资源建〔2019〕3号)。

现项目已完成相关单位验收意见的征询工作,为加快解决槎浦新家园安置房项目房屋产权证补办工作,根据沪委府信访(2018)95号文、普陀区信访稳定工作第199次例会纪要及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区政府专题会的精神,以此验收意见代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和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核验合格证明,并据此办理后续手续。现验收意见如下:

槎浦新家园安置房项目1--46#楼、门卫一、门卫二、通信机房)基本符合规土综合验收的要求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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