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建设绿兰路 (金昌路-真南路)道路新建工程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申请办理绿兰路(金昌路- 真南路)道路新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收回。该项目位置为普陀区绿兰路 (金昌路-真南路),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所载,建设用地面积5263.7平方米,其中涉及国有(既有绿化)138.3平方米、国有 (既有道路)1540.2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2605.3平方米、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979.9平方米。

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0]90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市规划资源局以沪规划资源选预[2020]33号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另查,上述5263.7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中,732.5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已经沪普府土[2017]16号收回国有;598.7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已经沪普府土[2019]79号收回国有;1274.1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已经沪普府土[2020]2号收回国有,不再收回。 本次共计收回2658.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绿兰路(金昌路-真南路)道路新建工程,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回后,将 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文件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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