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怒江路131弄47号、100号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普陀区怒江路131弄47号、100号地块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894.7平方米,项目的具体位置:普陀区长风四村以东,金沙江大酒店以南,怒江路以西,长风四村以北。原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因实施城市规划,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申请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土地储备。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1]7号文批复投资估算,并经我局以普规划资源规[2021]18号文批准规划意见。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等有关规定,由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储备及前期开发。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政策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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