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普陀区长征镇五星村铜川路水产市场“城中村”改造地块实施处地储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普陀区长征镇五星村铜川路水产市场“城中村”改造地块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6229.1平方米。项目的具体位置:东至曹杨路,南至南石四路,西至金鼎花园,北至固川路。该地块涉及使用国有土地面积146229.1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44019.6平方米,规划道路20057.6平方米,绿化用地80224.9平方米,规划河道1927平方米。

原土地使用权利人为上海晋园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真如实业有限公司、普陀区人民政府。经查,原属普陀区人民政府土地为普陀区2017年第三批次及2020年第1批次征收土地(沪府土[2017]722号、沪府土[2020]1049号),已完成征地补偿安置(沪[普]征地结[2018]第001号、沪[普]征地结[2021]第1002号)。原属上海晋园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真如实业有限公司土地由上海光明真如置业有限公司与原权利人签订收地补偿协议,并同意将上述土地交由区土发中心储备。因实施城市规划,区土地发展中心申请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土地储备。

另查,该地块已经市规划资源局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3号批复土地储备计划,经区发改委批复纳入储备范围,经区规划资源局以普规划资源规[2021]21号文核发规划意见。经市住建委以沪建旧改[2016]238号批复项目实施方案,并据此成立上海光明真如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城中村”地块改造实施主体。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同意收回原上海晋园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真如实业有限公司共73893.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城中村”改造地块范围内44019.6平方米交由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纳入储备库,待具备供地条件之后,按照“城中村”政策另行办理建设项目供地手续。另退让规划道路20057.6平方米,绿化用地80224.9平方米,规划河道1927平方米交由普陀区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有土地管理。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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