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灵石路1430号地块实施土地储备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07202101298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1-06-07 14:38:08
发文字号:
普规划资源用〔2021〕13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灵石路1430号地块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951.3平方米,项目的具体位置:东至南泉苑小区、南至甘泉园、西至灵石路、北至万里实验学校分部。原权属为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党校,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
因实施城市规划,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申请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土地储备。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1]6号文批复投资估算,并经我局以普规划资源规[2021]10号文批准规划意见。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储备及前期开发。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政策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