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桃浦镇625街坊17丘部分地块实施土地储备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桃浦镇625街坊17丘部分地块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872.4平方米,项目的具体位置:普陀区皋兰山路以东、常和路以南、真南路以西、桃松路以北。原权属为625街坊17丘业主,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此次储备地块为规划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及科研设计用地部分。

因实施城市规划,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申请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土地储备。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19]117号文批复投资估算,并经我局以普规划资源规[2020]64号文批准规划意见。原土地使用权人同意被收储土地使用权,上述地块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已于2020年3月31日发布,公告期至2020年9月30日,现已到期。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等有关规定,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储备及前期开发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政策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7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