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铜川路276弄91号地块实施土地储备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铜川路276弄91号地块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010.8平方米,项目的具体位置:东至岚皋馨苑、南至岚皋馨苑、西至大场浦、北至礼泉路。原权属为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土地使用权来源为划拨。

因实施城市规划,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申请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土地储备。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1]12号批复投资估算,并经我局以普规划资源规[2021]17号文批准规划意见。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已与区土发中心签订收储协议,同意收储事宜。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等有关规定,由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储备及前期开发。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政策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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