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对普陀区黄家花园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普陀区黄家花园地块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3429.6平方米,项目的具体位置:普陀区桃浦镇,东至规划李子园路、南至现状河道、西至铁路南何支线、北至武威东路。原为上海林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因实施城市规划,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申请收回上述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土地储备。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1]40号文批复投资估算,并经我局以普规划资源规[2021]26号文批准规划意见。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等有关规定,由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实施储备及前期开发。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许可文件及土地使用政策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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