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上海市普陀区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推进办公室建设敦煌南路(金昌路-真南路)道路新建工程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普陀区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推进办公室申请办理敦煌南路(金昌路-真南路)道路新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收回。该项目位置为普陀区东至109-02和121-01地块、南至金昌路、西至108-03和120-01地块、北至真南路,根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所载,建设用地面积11761.4平方米,其中涉及国有(规划道路)2330.4平方米、国有(既有道路)1259平方米、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2015.9平方米、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6156.1平方米。

经查,该项目已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1]59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区规划资源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1]6号核发规划土地意见书。

另查,上述11761.4平方米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中,871.9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已经沪府土用[2002]第80号收回国有;1458.5平方米国有(规划道路)已经沪普府土[2016]42号收回国有;6156.1平方米已由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以沪普府土[2017]42号收回国有,不再收回。 本次共计收回3274.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经审核,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敦煌南路(金昌路-真南路)道路新建工程,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回后,将另行按照有关计划、规划文件实施供地。

特此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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