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5202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区房管局:

社区建设委员会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难点及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作为改善市民生活方便老人出行的重要民心工程,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自2011年开展以来,各个部门持续在实践中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满足庞大的加梯需求而努力。

一、审批流程及时间。根据沪建房管联[2021] 74号文精神,我局负责加装电梯设计方案的审核、公示及反馈意见,申请人向本部门提交设计方案及居民意愿征询结果后,设计方案会在5个工作日内取得公示,公示时间10天和反馈期7天,申请人将公示结果报至本部门取得公示意见反馈。我局并不会因为节假日、年底等因素延长时间。同时,我局依据沪房更新[2021] 110号文,加强与街道、镇的沟通,支持加装电梯规模推进,减少前期工作时间。我局十分重视该提案所诉问题,为了进一步压缩时间,近期拟将公示意见反馈的流程改至线上进行,方便加梯代建单位尽快获取反馈结果盖章。

二、连廊长度及加装部位。沪房更新[2021] 110号文对连廊尺寸、面积作了如下要求:(一)新增连廊应考虑就近入户,延伸范围原则上不应超过原有楼梯间相邻第一开间。(二)新增连廊应尽可能减少新增面积,连廊尺寸原则上净宽不应超过 1.2 米,净长不超过 1.5 米。如布局确有困难,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目前,已完成的加装电梯项目中,若连廊长度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略微超出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出具盖章的情况说明,我局都会予以全力支持,并不会影响审批手续的办理。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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