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十六次会议第069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索引号:
SY31010720200083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0-04-07 10:11:51
发文字号:
普规划资源规〔2020〕21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7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区绿化市容局:
夏军宝代表提出的“关于我区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夏军宝代表在提案中关于“达标中转场地不足,规划达标中转场地”的建议非常中肯,对于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引导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垃圾中转场地”在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属于“市政设施用地”大类、“环境卫生设施用地”中类、“粪便垃圾处理用地”小类,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用地分类细分到中类,即“环境卫生设施用地”。根据普陀区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目前全区现状和规划市政设施用地约67.28公顷,其中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约21.64公顷。
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可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部门意见征询阶段或国有建设用地的招拍挂环节提出配建要求,在建筑并联审批、总体设计文件审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实施监管。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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