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金泸绿地(暂名)新建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索引号:
SY00244246X020180001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1-30
发文字号:
普规土执〔2018〕50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30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单位填报的20180104202720《上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建设项目已经普陀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17】52号文批准实施土地储备。我局以沪普规土许选〔2017〕第12号文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17)BA31010720174983)。现根据本市城乡规划及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同意核发金泸绿地(暂名)新建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沪普地(2018)EA31010720185556),并提出有关规划管理要求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金泸绿地(暂名)新建工程
二、建设用地位置: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 东至申汉小区围墙,南至金沙江路,西至木渎港,北至桃浦河
三、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G1)
四、建设用地面积:约9009.6平方米,具体范围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所示,并以实测为准。
五、规划管理要求:
1、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宜沿金沙江路设置。
2、其他设计要求:
1)该地块应结合长风商务区北拓方案和金沙江路沿线绿化统筹考虑。
2)基地内配套设施应与绿化及景观相协调。
3)征询交通、消防、环保、河道等部门的意见。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其它要求。
请你单位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