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沪嘉北养老院(暂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你单位填报的20180522205666《上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现根据本市城乡规划及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及关于同意《普陀区桃浦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3、H5、H6、H7、H8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的批复(沪府规【2018】58号),同意核发沪嘉北养老院(暂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沪普地(2018)EA31010720185836),并提出有关管理要求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沪嘉北养老院(暂名)

建设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0864.66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00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10.58平方米(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建设项目用地位置:普陀区桃浦镇东至桃浦西路规划公共绿地,南至连亮路规划公共绿地,西至规划住宅用地,北至规划住宅用地

建设用地规划性质:社区养老福利用地

建设用地面积:4000.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应符合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同时应满足民政、消防、环保、卫生监督等部门的有关要求。

该基地临近在建的轨道交通15号线,项目实施应询

轨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地块西北角充分考虑跨河桥梁的连通方案,代建该桥梁及公共通道。

建设用地具体范围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所示,并以实测为准。

设计方案须由经市住建委审核批准勘测设计资格证书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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