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沪嘉北养老院(暂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索引号:
SY00244246X020180008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06-08
发文字号:
普规土执〔2018〕57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1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上海市普陀区民政局:
你单位填报的20180522205666《上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现根据本市城乡规划及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及关于同意《普陀区桃浦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3、H5、H6、H7、H8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的批复(沪府规【2018】58号),同意核发沪嘉北养老院(暂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沪普地(2018)EA31010720185836),并提出有关管理要求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沪嘉北养老院(暂名)
建设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0864.66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00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10.58平方米(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建设项目用地位置:普陀区桃浦镇东至桃浦西路规划公共绿地,南至连亮路规划公共绿地,西至规划住宅用地,北至规划住宅用地。
建设用地规划性质:社区养老福利用地。
建设用地面积:4000.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应符合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同时应满足民政、消防、环保、卫生监督等部门的有关要求。
该基地临近在建的轨道交通15号线,项目实施应询
轨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地块西北角充分考虑跨河桥梁的连通方案,代建该桥梁及公共通道。
建设用地具体范围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所示,并以实测为准。
设计方案须由经市住建委审核批准勘测设计资格证书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