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真如副中心E1、E2地块地下公共通道及相关土建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索引号:
SY00244246X020190003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9-03-25 13:48:50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许地〔2019〕1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09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真如城市副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964000224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建设项目前经我局以沪普规土许选[2019]第2号文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19]BA31010720194023),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已经发展改革委以普发改投[2019]15号文批准。现根据审定的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同意发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沪普地(2019)EA31010720194099),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真如副中心E1、E2地块地下公共通道及相关土建工程
二、建设项目用地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东至曹杨路,南至真如港,西至金鼎花苑,北至铜川路,E01-01和E02-01地块地下空间沿轨道交通14号线南侧约25米范围。
三、规划用地性质:地下公共通道及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4990.4平方米,(建设用地具体范围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所示,并以实测为准)
五、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1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992平方米,以审定方案为准。
请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土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及房屋拆迁手续。
设计方案须由经市建设交通委审核批准勘测设计资格证书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0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