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长三角一体化绿色科技示范楼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上海枫景园林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0928249709《上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办)申请表》及《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沪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2021)510号)等有关资料收悉。

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准予核发长三角一体化绿色科技示范楼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沪普地(2021)EA310107202100698),国土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要求按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可凭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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