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上海市北兰溪110kV输变电工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30323281001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沪发改能源[2022]号103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上海市北兰溪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3)BA310107202300292),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市北兰溪110kV输变电工程。
2、项目建设依据:沪发改能源[2022]103号《关于同意2020年第一批电网建设计划的复函》。
3、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东至业绩路、南至规划B3-08A地块,西至葑村塘,北至规划B3-08D地块。
4、规划用地性质:供应设施用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2290.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6、拟建设规模:以审定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1、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属于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建设项目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2290.0平方米,农用地0平方米(其中耕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在初步设计(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 其他规划设计要求
1、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土地权利人(建设单位)应当做好地块内的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以及道路(公路、市政道路、街巷)挖掘、绿化翻新(修建步道)等 各项工程活动应当尽量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必须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规划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
3、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