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普陀区石泉路街道102街坊10丘地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30201277302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2)90号文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普陀区石泉路街道102街坊10丘地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3)BA310107202300092)。

该地块为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土地,已纳入普陀区2017年非经营性土地储备计划,为保障该地块的进一步开发建设,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按规定拟对上述地块先实施土地收购储备。

经核,石泉路街道102街坊10丘地块东至大场浦,南至府村路,西至静宁路,北至铁路线。用地面积约7702平方米(详见附图,以实测为准)。根据批准的《上海市普陀区真如社区W060801单元、W060802单元B5、E3街坊等/石泉社区W060401单元A6、A7街坊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W060401单元)》(沪府规[2018]87号),规划用地性质为铁路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水域。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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