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普陀区武宁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单位填报的20230112275791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 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2]81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 [2019]2号) 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普陀区武宁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3)BA310107202300047 ),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武宁公园改造提升工程 。
2、项目代码:310107MB2F0974X20221A3101002 。
3、项目建设依据:沪府规[2018]87号。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石泉路街道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武宁路,西至静宁路,北至现状中宁路。
5、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49618.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以审定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49618.0 平方米, 在初步设计(设计方案) 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规划设计要求
1、本地块应落实并保留300个公共停车位、环卫道班房、体育设施。
2、新建建(构)筑物外墙及顶部色彩景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3、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