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西北物流排水系统初雨调蓄池新建工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20615260035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1]122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西北物流排水系统初雨调蓄池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2)BA310107202200512),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西北物流排水系统初雨调蓄池新建工程。

2、项目代码:31010742520400920211A3101009。

3、项目建设依据:《上海市中心城区雨水调蓄池选址专项规划》。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武威河,南至南横沥,西至众仁公路,北至翔二河。

5、规划用地性质:雨水、污水处理用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地下约1707.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7、拟建设规模:以审定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1707.9平方米,农用地0平方米(其中耕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在初步设计(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初雨调蓄池及附属设施。

2、退让规划道路和退界要求:按控制性详规及《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 等相关文件执行。

3、方案设计关于生态环境、消防、卫健委、绿容、交警、民防、市北供电、水务、建管委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4、建筑形态及景观控制要求:优化建筑布局和建筑形态,与周边绿地相协调。

5、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附件: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条件和管理意见告知单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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