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普陀区真如社区W060802单元E03-02A、E03-02B地块公共绿地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21213273037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为核准制项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普陀区真如社区W060802单元E03-02A、E03-02B地块公共绿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2)BA310107202201481),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真如社区W060802单元E03-02A、E03-02B地块公共绿地。
2、项目建设依据:沪府规[2018]87号。
3、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石泉路街道 东至真华南路,南至南郑路,西至曹杨路,北至真如港。
4、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5485.1平方米,其中E03-02A地块:5242平方米,E03-02B地块:10243.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15485.1平方米,不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在初步设计(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绿化及配套设施。
2、工程建设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涉及交通、交警、消防、环保、卫生、绿化、市容、水务等相关部门要求的,请事先征求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并予落实。
2、绿地及附属设施设计应满足公共绿地相关建设要求,确保公共绿地及附属设施的公益性及开放性,并充分考虑与相邻地块及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