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普陀区石泉路街道99街坊46丘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储备用地)的决定
索引号:
SY31010720220181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7-19 15:17:00
发文字号:
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2〕31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7月25日
公开主体: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20715262075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2)49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普陀区石泉路街道99街坊46丘《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2)BA310107202200680)。
该地块为上海南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土地,已纳入普陀区2022年土地储备计划地块,为保障该地块的进一步开发建设,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按规定拟对上述地块先实施土地收购储备。
经核,普陀区石泉路街道99街坊46丘东至规划月牙泉路,南至A07A-07地块,西至A07A-07地块,北至A07A-07地块。用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详见附图,以实测为准)。根据批准的《上海市普陀区石泉社区 W060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A07A街坊局部调整》(沪府规划[2022]159号),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特此函至。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