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桃浦604地块连通道项目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20728216193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该项目为核准制。现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同意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2)BA310107202200810) ,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桃浦604地块地下连通道项目。

2、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公共绿地,南至真南路,西至公共绿地,北至604地块。

3、规划用地性质:道路广场用地。

4、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517.7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5、建设规模:建筑限界净宽×净高为7m×3.02m平方米(以审定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517.7平方米,农用地0平方米(其中耕地0平方米) ,未利用地0平方米。在初步设计(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地下连通道。

2、该项目涉及交警、建管、交通、轨交、消防等管理要求的,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予以落实。

3、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中的有关要求。并以最终审定的方案为准。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

3、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本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

4、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开展土地前期准备工作;涉及收回国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进行收地公告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附件: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条件和管理意见告知单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8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