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长风地区pt0268-03公共绿地地块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长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21130270918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为发改委核准制项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长风地区pt0268-03公共绿地地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2)BA310107202201411),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长风地区pt0268-03公共绿地地块。

2、项目建设依据:沪府规划〔2021〕258号。

3、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 东至拟建9号东地块,南至同普路,西至长风汇都,北至金沙江路。

4、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2163.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12163.1平方米,在初步设计(设计方案) 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绿化及配套设施。

2、工程建设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涉及交通、交警、消防、环保、卫生、绿化、市容、水务、公交公司等相关部门要求的,请事先征求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并予落实。

2、绿地及附属设施设计应满足公共绿地相关建设要求,确保公共绿地及附属设施的公益性及开放性, 并充分考虑与相邻地块及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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