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长风8号公共绿地(二期)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环境事务管理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20111255246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1)95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长风8号公共绿地(二期)程《书》(编(2022)BA310107202200106),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长风8号公共绿地(二期)新建工程。

2、项目代码:310107MB2F0367120211A3101003。

3、项目建设依据:上海市普陀区长风社区W0606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Pt0265、Pt0266、Pt0268、Pt0271街坊等。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东至长风雅戈尔居民小区,南至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已建绿地,西至长风瑞仕璟庭居民小区,北至金沙江路。

5、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0342.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供地政策,不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该项目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基地出入口设置应按照交警部门要求为准。应按规定配置机动车、自行车停车泊位,且基地内应按标准配置地面临时停车及回车场地。

四、其他管理要求

1、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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