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南郑路(曹杨路-真华路段)地下公共通道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中环天地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20117199190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前期工作,该项目为核准制【核准制项目】。现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同意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 (2022)BA310107202200099),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南郑路(曹杨路-真华路段)地下公共通道。

2、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石泉路街道东至真华路,南至F4-01地块,西至曹杨路,北至E3-03地块。

3、规划用地性质:道路广场用地。

4、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1632.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5、建设规模:长24米,宽48米平方米。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该项目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地道。

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并以最终审定的方案为准。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该项目涉及环保、绿化、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等管理要求的,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予以落实。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

3、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本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

4、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开展土地前期准备工作;涉及收回国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进行收地公告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19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