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桃浦科技智慧城中央绿地地下连通道武威路出入口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1122162837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建议书【普发改投(2015)13号】。现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同意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1)BA310107202101280),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桃浦科技智慧城中央绿地地下连通道武威路出入口。

2、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东至景泰路,南至608地块,西至敦煌路,北至609地块。

3、规划用地性质:道路广场用地。

4、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地下面积约743.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5、建设规模:道路长度为43.624米,宽度为17.00 米。

二、用地预审意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该项目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道路广场用地道路。

2、规划道路等级及建设规模:地下连通道出入口,长度43.624米,宽度17米(以实测为准)。

3、应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沪府〔2016〕49号)等已批规划为依据,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按核准的红线测定道路规划中心线,并提供道路红线中心线坐标。

4、在设计方案中应做好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满足覆土深度要求,并做好与横向相交道路的工程设计、施工衔接工作,处理好本工程路面标高和邻近地块的室外地坪标高的关系,保证周边单位、居民正常出行。

5、同步做好道路的管线综合规划工作,设计方案阶段应同步提交管线综合规划方案。竖向上的管线注意间距满足规范,然后保证城市安全。

中心城及新市镇的道路新、改、扩建工程还应充分考虑有关部门对架空线入地的要求,实施沿途架空线入地改造,并在设计方案阶段明确建设方案。

6、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并以最终审定的方案为准。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该项目涉及环保、绿化、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等管理要求的,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予以落实。

2、建设工程需跨越现状、规划河流的,河面宽度、梁底标高、净空等应满足水务、航务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

3、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等相关要求,该项目召开了专家论证会,相关的设计要求和管理意见, 现一并告知如下:

1)由于条件受限,坡度极限按不大于10%控制,通过起坡口设置减速措施,并设置限速标识及交通信号联动设施以满足安全要求;

2)在车道出入口视距三角形区域设置诱导提示及光过渡设施;

3)反向双曲增加横向阻力措施,防止内滑动;

4)连通道实施后,应对下方现有市政雨、污水管做好结构安全保护措施,并预留今后维护检修空间。

专家意见附后,请按其及管理要求落实。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

3、建设单位在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本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

4、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开展土地前期准备工作;涉及收回国有土地的,可凭本规划土地意见书进行收地公告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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