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上海市普陀区进华中学综合楼项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决定
沪普规土许选〔2017〕第5号
关于核发上海市普陀区进华中学综合楼项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17042482194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申请拟建项目为上海市普陀区进华中学综合楼项目。现根据批准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 同意发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17)BA31010720174467),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进华中学综合楼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东至真华路,南至万里城实验幼儿园,西至中央绿地(南区),北至真华路157弄小区。
五、规划用地性质:完全中学用地。
六、建设用地面积:约21606平方米,其中南部地块为扩建进华中学用地面积约224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七、计容建筑面积:规划总计容建筑面积36730平方米,其中保留建筑面积为22109.58平方米,本次新建计容建筑面积约6477平方米(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八、建筑容积率:不大于1.7。
九、规划设计要求:
1、建筑限高:24米。
2、建筑间距及日照要求: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应符合专业规范要求。
3、建筑退界控制:应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并应符合专业规范要求。
4、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宜沿富平路设置。
5、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相邻道路中心线标高0.3米以上。
十、其他设计要求:
1、北部地块为已建进华中学,南部地块拟扩建进华中学综合楼。在建筑总量不突破上限的情况下,容积率可根据具体方案进行统筹调整。
2、扩建的南部地块应处理好与北侧已建进华中学的人行、车行流线的关系,做好总体布局方案。
3、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真华路重要城市景观界面,并处理好与南侧已建万里城实验幼儿园之间的相邻关系,满足相应的退界要求。
4、征询绿化、交通、消防、环保、市容、民防和卫生等部门意见。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其他要求 。
本选址意见书核发后满六个月仍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期,需延续本选址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未申请延期的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附:地形图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