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长风6A公共绿地新建工程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单位填报的2017070484313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改委批准(编号:普发改投【2017】32号),申请拟建项目为长风6A公共绿地新建工程。现根据批准规划管理等有关规定,同意发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规书普(2017)BA31000720174026),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建设项目名称:长风6A公共绿地新建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长风地区,东至木渎港河,南至云岭东路,西至真北路中环线,北至同普路

四、建设工程性质:绿化配套设施。

五、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G1)和防护绿地(G2)。

六、建设用地面积:7943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七、建筑规模: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八、规划管理要求:

       1、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宜沿云岭东路设置;

2、其他设计要求:

1)绿地方案应纳入并符合长风商务区整体提升规划。

       2)该地块地上建筑面积应符合绿化部门行业规范要求,地下建筑功能应以停车为主,总建筑面积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3)该地块方案应结合云岭东路南侧5A公共绿地项目统筹考虑,绿地内的建筑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4)公共绿地地下空间的规划建设应符合《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及相关规范,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5)征询交通、消防、环保、民防、水务等部门意见。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其他要求 

本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六个月,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后,可按上述要求向本机关送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须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逾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得批准,并未向本机关报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选址意见书即行失效。需延续本选址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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