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真如绿廊(西块)新建工程(1期)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你单位填报的20191128218634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18]55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真如绿廊(西块)新建工程(1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19)BA310107201906994),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真如绿廊(西块)新建工程(1期)。

2、项目代码:31010769416662920181A3101004

3、项目建设依据:《上海市普陀区真如社区W060801 单元、W060802 单元B5、E3街坊等/石泉社区W060401 单元A6、A7 街坊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 东至曹杨路,南至规划北石路,西至电力高压塔走廊最外侧投影范围,北至现状北石路。

5、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4794.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14794.2平方米,在初步设计(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3、依据《上海市社会事业用地指南(试行)》第7.3.4条规定,绿地相关用地控制标准应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DGJ08-55-2006)的要求,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18]55号批复了项目建议书,土地用途为瞻仰景观休闲用地,符合相关用地标准。

4、按照国家、本市的法律、文件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公共绿地工程。

2、基地主要步行出入口宜沿曹杨路和规划北石路设置。

3、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 处理好公共绿地与周边交通主干道、河道及相关用地之间的关系,方便居民出行,绿地出入口不影响主干道的交通。

2、 处理好新建公共绿地景观与周边功能建筑之间的协调关系,具体方案征询绿化主管部门的意见。

3、 处理好与相邻地块商务办公、商业服务的建筑景观环境的整体协调性,塑造真如副中心核心区的城市形象。

4、 征询交通、消防、电力、环保等部门的意见。

5、为支持真如绿廊项目的建设、加快真如绿廊(一期)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先予以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后续项目审批中,申报单位普陀区绿化市容局需要先与土地权利人签订相关用地协议后再提交用地审批申请。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12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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