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祁云绿地新建工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绿化环境事务管理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191028217573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19]32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祁云绿地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19)BA310107201906973),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祁云绿地新建工程

2、项目代码:310107MB2F0367120191A3101002

3、项目建设依据:沪府[2006]104号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长征镇 东至馨越公寓、贸易学校围墙,南至规划光复西路,西至祁连山南路,北至云岭西路

5、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628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6284平方米,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3、按照国家、本市的法律、文件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绿化及配套设施。

2、基地主要出入口宜沿祁连山南路设置,请建设单位预留好上海市贸易学校、盐业公司等单位机动车进出通道。

3、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管理要求

1、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12月05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