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武威路1087弄33-71号(单号) 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关于核定武威路1087弄33-71号(单号)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01110233997《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 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列入2020 年旧房成套改造项目实施计划(普房管更新 [2020]73 号),并于 2020 年 9 月在普陀区房管局备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定武威路 1087 弄 33-71 号(单号)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建设项目规划 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普设(2020)CA310107202000516),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武威路 1087 弄 33-71 号(单号) 旧住房成套改造项目 

二、 建设项目代码:LS2020000123 

三、 建设用地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武威路 1087 弄 33-71 号(单号)号 

四、 用地规划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五、 建设工程性质: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 

六、 建设用地面积:62652.6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七、 建设规模:新增建筑面积 2810.5 平方米,以审 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八、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 

1、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增加现状建筑高度。 

2、 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距离、建筑间距及建筑后退基地边界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九、 其它设计要求: 

1、 成套改造建筑方案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居民意见征询工作。 

2、 应做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过程中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3、 其涉及消防、环保、卫生、绿化、交警、建设交通 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请事先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并予以落实。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在 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 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 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设计方案须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 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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