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南林家港小区综合改造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关于核定南林家港小区综合改造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10104236578《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 土地意见书>(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 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区房管局立项(普房管住修 [2020]96 号)并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 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上海市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 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定南林家港小区综合改造项目建设项 目 规 划 土 地 意 见 书 ( 编 号 : 沪普设 (2021)CA310107202100005),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南林家港小区综合改造项目 

       二、 建设项目代码:LS2020000237

       三、 建设用地位置: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 白玉路南 林家港 7-10、12-13 号 

       四、 用地规划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三类住宅组 团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 

       五、 建设工程性质: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 

       六、 建设用地面积:3516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七、 建设规模:不新增建筑面积。(以审定的设计方 案为准) 

       八、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 

        1、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增加现状建筑高度。

        2、 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距离、建 筑间距及建筑后退基地边界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九、 其它设计要求: 

        1、 综合改造建筑方案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居民意见征 询工作。根据沪房规范[2020]2 号文《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 造管理办法》的规定,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和综合改造实施方案征得改造范围内业主以及三分之二公房承租人同意 后,建设单位应当与相关的业主签订改造协议,改造协议的 房屋属共有住房的,公房产权单位与公房承租人签订改造协 议。针对这条规定,长风街道梳理排摸目前签约率,并确保 在方案审批阶段征得改造范围内业主和三分之二公房承租 人同意并签订改造协议。

        2、 应做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过程中避免对周边居民 造成影响。因改造范围内贴扩建对北侧南面住户造成影响 的,由长风街道梳理排摸目前签约率,确保改造规划设计方 案和综合改造实施方案征得该影响范围内业主以及三分之 二公房承租人同意,并签订改造协议。

        3、 其涉及消防、环保、卫生、绿化、交警、建设交通 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请事先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并 予以落实。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 术规定》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在 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 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设计方案须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 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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