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曹杨八村127-138 号、145-149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关于核定曹杨八村 127-138 号、145-149 号 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10118237111《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 土地意见书>(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 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 [2020]30 号文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开展前期工作。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上 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本市国 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定曹杨八村 127-138 号、 145-149 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编号:沪普设(2021)CA310107202100033),并告知相关管 理意见如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曹杨八村 127-138 号、145-149 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 

      二、 建设用地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 南石一路曹 杨八村 127-138、145-149 号 

      三、 用地规划性质:保留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四、 建设工程性质: 旧住房成套改造

      五、 建设用地面积:24749.8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六、 建设规模:新增建筑面积 9121.76 平方米,以审 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七、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 

       1、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现状建筑高度基础上加一层

       2、 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距离、建 筑间距及建筑后退基地边界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八、其他设计要求:

       1、该项目部分住宅建筑扩建部分占用规划市政道路(规 划南石一路)用地,根据区建管委意见,该新增部分应作为 临时建筑,日后如有市政道路拓宽需求,占道路用地的新增部分应无条件服从道路拓宽实施要求。 

       2、成套改造建筑方案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居民意见征 询工作。

       3、应做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过程中避免对周边居民 造成影响。

       4、其涉及消防、环保、卫生、绿化、交警、建设交通 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的,请事先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并 予以落实。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 术规定》、《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办法(沪房规范 〔2020〕2号)》以及本市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在 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 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 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设计方案须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 年 1 月 22 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