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普陀区康复医院(暂名)康复综合楼新建工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填报的 20210118237122 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 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20]73 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 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 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普陀区康复医院(暂名)康复综合楼 新建工程 《 建 设 项 目 选 址 意 见 书 》( 编 号 : 沪普书 (2021)BA310107202100061),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 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康复医院(暂名)康复综合 楼新建工程。

       2、项目代码:31010708408292X20201A3101001。

       3、项目拟选位置:上海市 东至银都佳园小区,南至汪 家井小区,西至志丹路高架桥,北至延长西路。 

       4、规划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 7794.1 平方米(以实测为 准)。 

       6、拟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 41242 平方米,其中地 上建筑面积为 2754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13695 平方米。 计容建筑面积为 27247 平方米(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 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 7794.1 平方米,在初 步设计(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 约用地。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医疗卫生设施。

       2、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不小于 15%。

       3、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建 筑退延长西路道路红线不少于 3 米;建筑退志丹路道路红线 不少于 10 米。

       4、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执行。

       5、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 理技术规定》执行。

       6、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 70 米。 

       7、基地主要出入口宜沿延长西路设置。应按规定配置 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且基地内应按标准配置地面临 时停车及回车场地,并征询交警和交通部门意见。

       8、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相邻道路中心线标高 0.3 米以上。

       9、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 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地块内综合设置 1 处建筑面积不小于 440 平方米的 老年活动室,建设完成后产权归划拨用地使用权人所有,公 益性设施需对外开放。 

       2、地块中结合绿化综合设置一处对外开放的体育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 100 平方米。 

       3、原沪普书(2018)BA31010720186823 号《普陀区康 复(暂定名)康复综合楼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 原沪普规土许选[2018]51 号文《关于核发普陀区康复医院 (暂定名)康复综合楼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决 定》即行失效。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 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 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 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 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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