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上海医药物流中心绥德路二期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关于核定上海医药物流中心绥德路二期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 20210127237522《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 土地意见书>(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 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31010755428090520201D3101001 号项目备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 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 号)、《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定上海医药 物流中心绥德路二期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 沪普设(2021)CA310107202100045),并告知相关管理意见如 下:

       一、 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医药物流中心绥德路二期项 目 

       二、 建设项目代码:31010755428090520201D3101001 

       三、 建设用地位置:普陀区桃浦镇绥德路 99 号,东 南至沪杭铁路、西至华盛工业园区、北至绥德路。 

       四、 用地规划性质:普通仓储用地。

       五、 建设工程性质:仓储及配套设施。 

       六、 建设用地面积:51331.2 平方米,另带拆规划绿 地 759.6 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七、 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 92396.16 平方 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8105 平方米(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八、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

        1、 建筑容积率:上限:1.8。

        2、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30 米。 

        3、 绿地率:不低于 5%。 

        4、 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距离、建 筑间距及建筑后退基地边界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5、 建筑层高控制要求:按现行《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 规则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执行。

        6、 公共通道控制要求:结合地块建设,在地块东南侧 按规划预留街坊、地块间公共通道。 

        7、 充分考虑地块内消防通道要求,并留出足够的临时 停车及回车场地。 

        8、 基地主要出入口设置:主要出入口宜设于绥德路, 并征询交警部门意见。 

        9、 建设基地标高:高于相邻道路中心线标高 0.3 米以 上。

        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 定》以及批准的《普陀区上海未来岛科技物流园区 W061501 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02 街坊局部调整(实施深化)》(沪府 规〔2018〕215 号)中的有关要求和本市相关部门的管理要 求。另应征询未来岛园区管委会、商务委、消防、交警、生 态环境、绿化、市容、卫生防疫、民防等部门意见,涉及到 南侧临沪杭铁路线的建筑退让距离要求,应征询铁路管理部 门意见,并以审定的方案为准。

        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建设单位在 有效期满且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以向我 局申请延期,由我局决定是否准予延续。逾期未申请延期的,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自行失效。延续本建设项目规划土 地意见书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 设计方案须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 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 计文件无效。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 年 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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