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普陀区长寿地区C060101单元A5-6地块小学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基建管理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10730246543号《上海市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1〕20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以及本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普陀区长寿地区C060101单元A5-6地块小学新建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1)BA310107202100798),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普陀区长寿地区C060101单元A5-6地块小学新建工程。

2、项目代码:31010742485013X20211A3101001。

3、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长寿路街道东至规划澳门路, 南至胶州路,西至规划梓棉路,北至常德路。

4、规划用地性质:小学用地。

5、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2184.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6、拟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52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33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29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 12185 平方米(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1、该项目地块为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根据自然资规[2019]2 号文《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的规定,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小学。

2、建筑退让道路规划红线及有关规划控制线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3、建筑后退基地边界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4、建筑间距及日照控制要求:按《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5、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不大于24米.。

6、基地主要出入口宜沿规划梓棉路设置。应按规定配置机动车、自行车停车泊位,且基地内应按标准配置地面临时停车及回车场地,并征询交警和交通部门意见。

7、建设基地室外地坪标高:高于相邻道路中心线标高0.3米以上。

8、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 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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