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方渠路(真南路-永登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桃浦智创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30417260587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前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3〕3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编号:沪普书(2023)BA310107202300046),并经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22[40]号文)批准项目建设。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普方(2023)DA31010720230033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方渠路(真南路-永登路)道路新建工程。

二、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南起真南路、北至永登路。

三、规划用地性质:道路广场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面积:5139.5平方米。

五、建设工程性质:市政道路

六、建设规模:全长约338米,规划红线宽度14米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原则同意方渠路(真南路-永登路)道路新建工程设计方案。红线横断面为2.5米人行道+9米车行道+2.5米人行道=14米规划红线。

2、原则同意方渠路(真南路-永登路)道路新建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报告(方案),请于道路实施时按此报告实施管线。

3、请进一步征询交警、交通、绿化、 建管委等部门意见,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提的要求落实。

4、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以及道路(公路、市政道路、街巷)挖掘、绿化翻新(修建步道) 等各项工程活动应当尽量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必须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规划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申请拆迁的建设单位承担。

请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一年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划部分提交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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