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铜川路(真北路-岚皋路)道路改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30330259151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前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1〕7号文及沪普规划资源选预变〔2023〕1号)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及调整文(编号:沪普书(2021)BA310107202100727),并经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21)41号文)批准项目建设。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普方(2023)DA310107202300307)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铜川路(真北路-岚皋路) 道路改建工程。

二、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 东至岚皋路,西至真北路。

三、规划用地性质:道路广场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07834.6平方米。

五、建设工程性质:市政道路

六、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3029米,红线宽度35米,实施线宽度26.08米至35米。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原则同意铜川路(真北路-岚皋路)工程设计方案。真北路-朝阳河桥横断面为2.8米人行道+2米非机动车道+16.75米机动车道+2米非机动车道+2.54米人行道=26.09米实施线。朝阳河桥-北石路段横断面为3.18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13.75米机动车道+3米非机动车道+3.65米人行道=26.08米。北石路-兰溪路段横断面为3.5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7.5米机动车道+3米中央分隔带+7.5米机动车道+2.5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30米。兰溪路-真华南路段横断面为4.5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1.5米机非分隔带+7.5米机动车道+3米中央分隔带+7.5米机动车道+1.5米机非分隔带+2.5米非机动车道+4.5米人行道=35米。真华南路-静宁路段横断面为3.75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3米机非分隔带+16.75米机动车道+3米机非分隔带+2.5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35米。静宁路-府村路横断面为4.5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3米机非分隔带+15米机动车道+3米机非分隔带+2.5米非机动车道+4.5米人行道=35米。府村路-岚皋路横断面为2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1.25米机非分隔带+10.25米机动车道+1.95米中央分隔带+9.75米机动车道+1.25米机非分隔带+2.5米非机动车道+2米人行道=33.45米。

2、原则同意铜川路(真北路-岚皋路)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报告(方案),请于道路实施时按此报告实施管线。

3、做好与横向道路、既有管线等方案的设计、施工、用地的衔接工作。

4、风井的景观设计应考虑对周边环境、景观等方面的影响,做到与绿化景观及道路的整体环境和谐统一。

5、桥梁两侧设置机动车辅道的情况下,辅道应与防汛通道保持贯通。

6、请按照征询的交警、交通、绿化、水务、建管委等部门意见,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提的要求落实。

7、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当做好永久性测量标 志保护工作; 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以及道路(公 路、市政道路、街巷)挖掘、绿化翻新(修建步道) 等各项工程活动应当尽量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必须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向规划资源 部门申请办理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申请拆迁的建设单位承担。

请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一年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划部分提交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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