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桃浦智创城606地块商办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融隆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0827248093《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1)DA310107202100869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融隆置业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桃浦智创城606地块商办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景泰路,南至金昌路,西至敦煌南路,北至真南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109-02:22058.1平方米;121-01:24769.0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271505.23平方米,其中109-02地上建筑面积91004.87平方米;其中121-01地上建筑面积93144.84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87355.52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179605.00平方米,其中109-02地块:90437.00平方米;121-01地块:89168.00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109-02地块:上限:4.1;121-01地块:上限:3.6。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20%;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09-02地块:不大于150.0米;121-01地块:不大于180.0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 卫计委、绿化、交警、民防、轨道、建管委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3、因本建设项目采用玻璃幕墙,如因玻璃幕墙结构安全性评审或光反射环境评审不通过,根据建设行政管理、环保等相关管理部门意见,需要变更立面设计的,应征询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4、临中央绿地、真南路和乐创路广场周边应形成活力街道、与核心活力带形成步行系统。强化与武威街区、武山街区和中央绿地的慢性联系,沿活力街道形成丰富的开放空间序列。

5、地块内设置的南北向公共通道和面积不小于3500平的门户广场,须满足24小时对公众开放。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 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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