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上海市北桃竹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11213253643《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1)DA310107202101179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二、建设项目名称:上海市北桃竹110kV输变电工程 。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祁连山路,南至古浪路,西至绿松路,北至沪嘉高速 。

四、规划用地性质:供应设施用地 。

五、可建用地面积:2400.0平方米 。

六、总建筑面积:2525.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6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57.0平方米 。

七、计容建筑面积:1816.0平方米 。

八、建筑容积率:0.76 。

九、绿地率:绿地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小于25% 。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2.1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环保、消防、卫生、绿化、交警、民防、交通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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