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曹杨二村211-232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20200721228540《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 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普方(2020)DA310107202000657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曹杨二村211-232号旧住房成套改造工程。

三、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曹杨新村街道 东至北杨园,南至梅岭北路,西至兰溪路,北至武宁路。

四、规划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

五、可建用地面积:40869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 2363.74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2363.74平方米;

八、建筑高度控制要求:16.6米;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 ,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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