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敦煌南路(金昌路~真南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水务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20613209886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前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1〕6号)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1)BA310107202100678)及《关于准予变更敦煌南路(金昌路-真南路) 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沪普规划资源选预变〔2022〕2号),并经上海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2〕10号普发改投(2021)39号文)批准项目建设。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普方(2022)DA310107202200376)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敦煌南路(金昌路-真南路)道路新建工程。

二、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 东至109-02、121-01地块,南至金昌路,西至108-03、120-01地块,北至真南路。

三、规划用地性质:道路广场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面积:11761.4平方米。

五、建设工程性质:市政道路。

六、建设规模:全长约274米,规划红线宽度36米。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原则同意敦煌南路(金昌路-真南路)工程设计方案。红线横断面为 3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11米机动车道+3米中央分隔带+11米机动车道+ 2.5米非机动车道+3米人行道=36米规划红线。渠化段:3米人行道+2.5米非机动车道+11米机动车道+1.5米中央分隔带+13.5米机动车道+ 2.5米非机动车道+2米人行道=36米规划红线。

2、原则同意敦煌南路(金昌路-真南路)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报告(方案),请于道路实施时按此报告实施管线。

3、请严格按照环保、交通、绿化、交警等部门意见,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提的要求落实。

请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一年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划部分提交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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