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李子园路(大头浜-古浪路)道路改建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20221107241411号《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项目前经我局以(沪普规划资源选预〔2021〕12号文及沪普规划资源选预变〔2022〕7号)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21)BA310107202100939),并经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沪普规划资源许方〔2022〕31号文)批准项目建设 。经审核,现同意发给(编号:沪普方(2022)DA31010720220091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并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李子园路(大头浜-古浪路)道路改建工程。

二、建设项目位置:普陀区桃浦镇东至无,南至大头浜,西至无,北至古浪路。(四至范围)

三、规划用地性质:道路广场用地。

四、建设项目用地面积:6934.7平方米。

五、建设工程性质:市政道路

六、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457.82米,红线宽度20米, 实施宽度约16米,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七、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原则同意李子园路(大头浜-古浪路) 工程设计方案。红线内标准横断面为3米人行道+10米机非混行车道+3米人行道=16米。 压缩段横断面为2米人行道+9米机非混行车道+2米人行道=13米。

2、原则同意李子园路(大头浜-古浪路) 工程管线综合规划报告(方案) ,请于道路实施时按此报告实施管线。

3、做好与横向道路、既有管线等方案的设计、施工、用地的衔接工作。

4、李子园路跨大头浜桥梁底标高不低于4.2米。该路段废除管线较多,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废除干净。

5、请按照交通、绿化、水务、交警等部门意见,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提的要求落实。

请根据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后一年内,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划部分提交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5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